- · 《知识文库》栏目设置[06/30]
- · 《知识文库》收稿方向[06/30]
- · 《知识文库》投稿方式[06/30]
- · 《知识文库》征稿要求[06/30]
- · 《知识文库》刊物宗旨[06/30]
一、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来稿的文字复制比(相似度或重复率)必须低于用稿标准,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;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,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;未一稿多投。 二、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,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,可自行处理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 三、来稿经审阅通过,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,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。 四、一般来说,4500字(电脑WORD统计,图表另计)以下的文章,不能说清问题,很难保证学术质量,本刊恕不受理。 五、论文格式及要素: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全称(院系处室)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(遵从国家标准:GB\T7714-2005,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)、作者简介(100字内)、联系方式(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)。 六、处理流程:(1)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(2)我刊初审周期为2-3个工作日,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,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;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,稿件可自行处理。(3)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,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。(4) 杂志出刊后,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。 七、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:(1)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,属原创作品(包括翻译),杜绝抄袭行为,严禁学术腐败现象,严格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。(2)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,除另有说明外,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刊观点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。(3)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,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。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,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,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,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。(4)作品在《文教资料》发表后,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。(5)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《文教资料》杂志社。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,不再征询作者意见,并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九、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,或邮寄编辑部,勿邮寄私人,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司法部推介13个专利侵权纠纷行
作者:网站采编关键词:
摘要: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(记者张泉)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、司法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,推广北京、河北等地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方面涌现出的13个典型经验做法,以带动各地区进
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(记者张泉)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、司法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,推广北京、河北等地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方面涌现出的13个典型经验做法,以带动各地区进一步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。
高水平的行政裁决是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的重要支撑。近年来,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。
2019年11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《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包括北京、河北、上海等8个第一批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在内,各地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,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好做法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此次推介的13个典型经验做法包括:“北京市形成专利侵权、确权‘联合口审'机制”“河北省石家庄市建立‘纵横贯通'行政裁决机制”“上海市建立专利侵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”“浙江省建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‘行政-司法'无障碍转办机制”“广东省中山市构建行政裁决案件多元化‘一站式'纠纷化解平台”等。
通知要求,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,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模式,不断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水平。
文章来源:《知识文库》 网址: http://www.zswkbjb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0/706.html